4个月前,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元巷小区附近的空地上垃圾成堆,空地中央的小池塘时不时发出一阵阵恶臭。如今,那些无人问津的垃圾被清理一空,小池塘里的水也没有异味了,空地四周安装上了防护围网,还经常有人来此巡逻。这一改变,得益于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发出的三份检察建议。
今年4月,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能时,了解到金坛区金城镇元巷小区北门的空地上混合堆放了很多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现场环境卫生比较恶劣。虽然小区居民多次反映此事,但始终没有得到妥善有效的处理。
承办检察官调查后发现,该空地处于城乡接合处,空间范围较大,周围厂区集中。此前属地政府曾做了大量工作,但收效甚微,非法倾倒垃圾的行为难以遏制。5月27日,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向属地政府、城管部门和环保部门分别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这三家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范围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清理垃圾并加强日常监管,严防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收到检察建议后,三家单位立刻进行调查、整改。属地政府及时组织人员对空地垃圾和池塘内的漂浮垃圾进行分拣,并送至指定处理点进行处理,共清理出约50吨垃圾。为了防止有人再次倾倒,还对小区北侧地块的进出道口进行封堵,在场地外围区域添置了绿色的防护围网。
城管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已进一步加大巡查频率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倾倒垃圾的行为。对于混合垃圾,在督促教育先期做好垃圾分类的同时,城管部门将对混合垃圾进行再次分类处理。
据环保部门了解,空地中央的小池塘是工程取土而形成,靠自然雨水补充。通过整治,小池塘的水质经权威机构检测,相关监测指标符合V类水标准要求。
整改后,检察官再次实地查看,空地上的垃圾清走了,空气清新了,小池塘恢复了清澈的面貌。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莉表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行政公益诉讼的四大领域之一,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通过与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有效推进环境整治工作,才能切实保护好一方蓝天、碧水、净土,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美丽宜居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