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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主题活动
2018-06-08 16:02:00  来源:淮安区检察院

  校园欺凌已经成为近年来社会各方关注的焦点,李克强总理指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高度出发,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努力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专业有效的关爱救助,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最大限度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宽严相济,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首先,全面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政策。对校园欺凌的涉罪未成年人区别犯罪情节、犯罪后表现、家庭监管、赔偿谅解等情况,坚持“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起诉和监禁。去年以来,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69人,不起诉未成年人126人。其次,建立未成年人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和督办机制,联合公安机关对30起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网络舆情及时跟踪、信息共享、联手应对,成功化解舆情风险。最后,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跟踪帮教。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1+2”结对关爱工作,落实一名“五老”人员和一名青年志愿者组成爱心小组实施个性化帮教。盱眙县检察院发挥派驻检察室一线作用,与南京大学法学院检校共建,聘任3名教授担任关爱帮教法律顾问,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讲座,培训、辅导“关爱团”成员90余人次,增强了关爱人员的帮教能力。涟水县检察院利用“小雨滴”手机APP平台开展线上帮教,要求涉罪未成年人定期上传思想小结以及参加公益活动照片,与检察官进行线上日常谈话沟通。承办检察官、“五老人员”、青年志愿者三方共同登陆APP平台,对被帮教人的表现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去年以来,共为115名涉罪未成年人成立关爱小组,回访帮教136余人次(2018年1-5月未成年人犯罪数同比下降16.6%,2017年1-5月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77人,2018年1-5月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66人)。

  二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悉心呵护未成年被害人。首先,归口办理,构建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体系。将未成年人人身受伤害案件全部纳入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受案范围,全面维护校园欺凌案件中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去年以来共办理校园欺凌案件11件32人。其次,规范机制,提高打击犯罪的精准度。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法院会签《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询问笔录参考模板》、《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指引》等,规范询问人员、询问时间、询问地点、询问用语、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隐私保护等以及案件证据收集、证据审查、证据认定等。“一站式”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办案救助机制被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称号。在全省“女童保护”工作研讨会上,市检察院作交流发言。去年,市委政法委专题在洪泽召开全市政法工作现场会推介未检工作。最后,加强检察调研,堵塞管理漏洞。金湖县检察院对近两年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数据、特点进行全面梳理、综合分析和研究,形成《2016-2017年度金湖县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调查报告》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批示肯定。涟水县检察院针对家庭暴力案件发现难、控告难问题,主动走访自媒体平台,在该县最具影响力网站设立专栏接受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举报线索。市检察院针对在校生被侵害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向教育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在提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校外辅导机构、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强化学校住宿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强防范措施。

  三是聚焦在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施蓝天校园工程。检察机关立足办案,着眼在校生一般预防,全面开展蓝天校园工程,统筹打造“长效机制+特色基地+网络平台”三位一体的“法治进校园”淮安模式,实施了“豆蔻校园”“紫藤成长”“检察蓝信封”“小雨滴”等子项目。首先,加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积极探索“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法治讲座+交流体会+心理干预”模式,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青少年成长法治教育基地品牌。市检察院与淮安区检察院联合打造面积3000平方米的淮安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市委分管领导的高度肯定,目前已接待10余省市未检同仁参观学习。洪泽区检察院建成600平方米以寓教于乐为主的升级版“紫藤成长驿站”,通过邀请中小学生走进基地,开展模拟庭审,观看法治教育警示片、法律知识抢答、常见犯罪行为展示等,对未成年人进行犯罪预防与自我保护教育。其次,强化预防知识教育。市检察院推出“大圣说法”系列普法漫画,前四期合集已经由检察出版社出版,并被高检院列入“法治进校园”系列普法图书,后四期正在出版过程中。最后,丰富犯罪预防形式。洪泽区检察院积极探索“互联网+未检”新模式,开通网上紫藤成长驿站(www.ztczyz.com),设有驿站简介、驿站动态、驿站展示、政策宣传、案例视频、全景导览六大模块,手指点一点即可通过“全景导览”实现驿站的全方位、多角度参观,与实境参观形成互补。同时,网站添加“预约”功能,受众可通过在线留言、QQ交谈、电子邮件、电话连线与该院未成年人检察科工作人员取得联系,预约驿站参观、法治讲座、心理咨询等服务。该网站一经上线,好评如潮,截止目前浏览量破5万,收获点赞2.6万余次。

  四是延伸关爱涉罚未成年人,打造彩虹少年关爱工程。为有效减少涉罚未成年人尤其是在校生被行政处罚后的再犯问题,淮阴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打造“彩虹少年”品牌,会签出台了《关于开展涉罚少年关爱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每名彩虹少年不同的成长环境和个性特征,对其开展精神抚慰、物质帮扶、学业教育、就业指导等系列结对关爱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家长开展亲职教育;投资一百余万元,建设彩虹少年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网络APP信息关爱平台;与团委、公安合作,推动政府购买专业服务;建立“黄、橙、红”三色预警,开展司法训诫;实施大学生志愿者“一对一”沟通联络,购买专业矫正分类转处机制等关爱帮教措施,关爱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该区未成年人犯罪率同比下降47%。以该院工作做法为基础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课题获得立项并已顺利结项。

  五是积极参与校园安全建设,营造良好校园环境。淮安区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部分涉罪未成年人进入小旅馆、小KTV不登记,在网吧夜不归宿等突出情况,向小网吧、小旅馆、小KTV等“三小场所”经营户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严格执行身份检查、住宿登记、访客管理和定期巡查等制度,并与公安分局、工商局、文化执法大队等联合开展“三小场所”专项治理。涟水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对城区中学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学校加强管理,晚间禁止学生外出,减少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的接触。金湖县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校外培训机构虽在工商管理部门获取教育咨询类营业执照,但无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实为“有照无证”违规开展教育培训现象,向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书面检察建议,督促对该问题予以监督查处并对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于2017年9月5日至10月15日在全县开展教育培训行业专题整治行动,对全县所有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目前,涉案的教育培训机构已被责令停业,另排查出的32家有类似违法行为的线索由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了规范整改。

  我们深知,未成年人需要全社会共同关爱,平安校园建设需要大家凝心聚力,共同推动,让我们共同参与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

  编辑:殷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