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4月25日,淮安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王永刚带领第三检察部干警到某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该企业实际经营人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在本区接受社区矫正。
王专委参观了企业生产车间,了解企业一线生产情况,详细了解企业规模、产品结构、经营状况等情况,并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企业目前经营过程存在的困难,了解到陈某近期需经常请假至外省市处理经营事务,王专委向其告知社区矫正请假外出的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其务必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履行请假手续,同时向其表示检察院会认真研究其实际情况,积极与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协调,畅通其经营性外出的请假手续。
近期,淮安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对接社区矫正机构,对涉企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专项排查,并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调研等方式,主动对接企业法治需求,护航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