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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06-14 16:56:00  来源:淮安区检察院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间,被告人何某某未经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在淮安区***门面房雇佣人员经营“老妈乐淮安1号店”(后更名为“全家福健康管理中心”)。期间,何某某等人采用公开散传单、口口相传、开推介会等方式,以可获得高额返利、旅游及领取免费商品为诱饵,用签订的《老妈乐商城会员章程》作为收据,向不特定老年人推销“老妈乐商城”五个级别的会员卡。经统计,何某某共向177名群众吸收存款合计人民币22150492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336486元。后何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二、作案模式

        “老妈乐”主要面向老年人,以每天听课发1元加5个鸡蛋的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在听课一段时间后,宣传成为老妈乐会员可以钱生钱、可以免费旅游等,想成为老妈乐会员必须最低消费1280元成为银卡会员,会员分为多个层级,层级越高消费越高,成为会员后可以获得高于消费的返利,消费越高,返利越多,拉人加入还可以获得额外的奖励。会员必须一年内重复消费一次,否则无法获得积分返利,以此骗取老年人财物。

        三、检察官提醒

        老年群体具有理财需求高、识别能力差、风险意识低等特点,检察官提醒:投资需谨慎,高额返利莫相信,要注意辨识打着“服务老人”“关爱老人”旗号,惦记老年人“养老钱”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子女要提醒家中老人看好自己的“钱袋子”,谨慎甄别各类投资、消费,安心、舒心、静心地安享晚年。

  编辑: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