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淮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国骏在淮安区检察院报送的检察情况反映《淮安区检察院依法对监督立案的一名与未成年人轮奸幼女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上批示:淮安区检察院在办理本案时,能够积极、能动履职,充分体现了检察监督的职能,实现了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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