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许某某开车拉着捕鱼机到沛县某镇的一个浴池,许某某和浴池女老板唐某某有亲戚关系,许某某把捕鱼机放在浴池的男浴室的镜子附近了,两人暂未约定利益分成。
捕鱼机开机后屏幕上都是鱼,投1元硬币后能得到相应的分值,用这个分值能打鱼赚取分值,得到一定的分值后按退币,就能退出相应的硬币。许某某放了三四天,不知道盈利了多少钱,他只是想赚几个零花钱,但是有去洗澡的未成年人也玩了这个捕鱼机,被公安当场抓获。
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唐某某开设赌场,并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唐某某平时表现较好,司法局认为其符合社区矫正条件。2018年6月,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人民法院判处许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唐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管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扣押的捕鱼机一台,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含义】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所得之物、所用之物的处理】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与坦白】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
以盈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
参与赌博所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屡见不鲜,以赌博为业获取钱财,召集、组织众人赌博本身也构成犯罪,中国是人情社会,有时候碍于情面会同意亲戚提出的一些无理要求。以上案例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也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切莫贪图钱财,得不偿失。同时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对于违法的事情千万不能碰,自觉抵制非法行为,为社会风清气正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