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歌里这样唱:“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 朋友和睦、兄弟情深固然是人生一件快事,但在相处过程中,偶尔吵架拌嘴也是稀松平常。每当你与朋友吵架时,是选择宽容大度握手言和?还是锱铢必较割袍断义?不论是哪种解决方式,大家都不要效仿本次故事的主人公小飞的行为,不仅朋友与你老死不相往来,还会遭受牢狱之灾。
【案情回顾】
小飞和小健本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两年前,小健带着女友到无锡投奔小飞,小飞很义气地帮两人找了工作和住处。一天中午,小飞接到陌生电话,对方一上来就问他认不认识小健,是否知道小健在哪。小飞顿觉来者不善,为了保护好友,便回答说不认识。然而没过多久,情比金坚的兄弟情竟生出了间隙……
小飞和小健因为一件小事发生争吵,小飞一时气不过,为了报复小健,翻找通话记录联系到了先前打电话、欲对小健实施不法举动的小伟,通过微信告知其小健的位置信息,并收了几百块钱酬劳。不想小健在同事的帮助下及时逃脱,警觉地与女友换到常州居住,还十分信任地将行踪告诉了小飞。
此时小飞若及时收手,也许之后的悲剧便不会发生,然而他却不顾兄弟情义,为了几千块钱的酬劳,再次将小健的位置信息发给了小伟。这次小健没有那么幸运,在众目睽睽下被小伟狂揍一顿后拖进了车里,带回高邮拘禁了5天之久。
最终小伟等人因非法拘禁罪受到惩罚,小飞也被江苏省高邮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大家可能非常疑惑,小伟等人受到惩罚毋庸置疑,小飞的行为固然可恶,但他又犯了什么罪呢?
【法条链接】
我国《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什么样才算“情节严重”呢?
自2017年6月1日起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特意强调: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应当认定为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认定范围。
【检察官说法】
朋友间吵架,可伤心、可吵嘴、可谈心、可撒娇……但朋友的信息,不管在什么时候,切不可随意“抖”给他人。愿大家遵纪守法,友谊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