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夺命氰化物从何而来?南京市秦淮区检察官:危险物质不可随意买卖
2019-12-30 14:48: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2018年9月起,刘明伙同儿子刘小飞共同利用互联网出售弓弩、死狗针、药狗蛋、氰化物等物品,并由刘明负责通过快递向买家发货。2018年11月16日,刘小飞以200元的价格向张某出售死狗针10支、氰化钾一份,并由刘明快递给张某。张某在收到快递后,于11月26日将前妻约至某酒店,次日,酒店员工发现两人在房间内死亡。经刑事科学技术室理化检验,两人体内均检测到氰离子根成分,死亡原因为氰化物中毒。张某手机微信中仅留有一条聊天记录,即向刘小飞购买氰化物的记录。

  公安机关对刘明住处进行勘验检查,提取并扣押针管飞镖89支、药狗蛋31颗、密封袋一个(内含白色粉末状固体及黄色粉末状固体各1袋),经检验,针管飞镖中均检测出氯化琥珀胆碱成分,药狗蛋、白色粉末状固体(块状物)及土粉末状固体(块状物)中皆检出氰化钠成分。经称量,在其住处搜查氰化钠粉末状固体超过50克。

  公安机关在刘明交付快递的8个包裹中,提取并扣押针管飞镖476支,白色粉末1包,其中453支针管飞镖中检出氯化琥珀胆碱成分,23支针管飞镖中检出塞拉嗪成分,白色粉末检测出氰化钠成分。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对刘明、刘小飞两人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所规定的“毒害性物质”是从公共安全危险性的角度来进行考量,包含了所有能够对环境或者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危害公共安全的物质。刘明、刘小飞明知所贩卖的氰化钠具有毒害性,为了经济利益,仍然非法向他人出售,最终造成两人中毒身亡,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明、刘小飞共同实施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系共同犯罪。

  (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辑:殷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