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干警的办案能力,根据淮安区检察院《淮安区检察院小课堂培训练兵活动方案》的工作要求,近日,院刑检科科长王永刚结合自身办案实际,以“亲历性审查办案模式下提前介入侦查”为主题,为全院干警讲授在当前司法改革的背景下,检察机关应当如何履行指导侦查的职能。
王永刚科长分别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的要求、提前介入的相关规定、关于刘玉芹故意杀人一案的基本情况、投毒杀人案件的特点及侦查取证要点、公安机关在案件查办的过程中所采取的做法等五大方面,由理论到实践,深入浅出的向参训干警讲解了开展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并结合具体案例就自己在介入该故意杀人案件中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进行讲解。
王科长结合自身多年的办案经验,就该案给检察机关办案带来的启示方面,指出当前形势下检察干警要迅速适应亲历性审查办案模式,对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在侦查初期即提前介入,提高对案件侦破过程的亲历性,从而达到快速有效、客观审慎地指控犯罪。
最后,王科长还向刑检干警提出,在办案过程中务必要将“案件质量关”、“证据审查关”、“人情关”这三个关键关口把好,积极履行检察干警指导侦查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