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欧某龙等7人恶势力集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诈骗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欧某龙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被告人欧某忠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其余5人因聚众斗殴、诈骗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到一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欧某龙等7人恶势力集团案一审宣判
2019-05-31 16:11:00 来源:淮安区检察院
编辑:殷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