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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至6月淮安区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2020-08-28 11:29:00  来源:淮安区检察院

  2020年1至6月淮安区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6月,淮安区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0人,同比(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2.2%;不捕14人,同比下降76.3%,不捕率21.9%,同比下降2.8%。第二季度逮捕20人,环比(和第一季度相比)下降33.3%。

  共决定起诉514人,同比上升14.2%;决定不起诉69人,同比上升475%,不起诉率为11.8%,同比增加9.2个百分点。第二季度决定起诉329人,环比上升77.8%。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523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9.7%。上半年我院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3.23%。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总体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9%,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33人,占起诉数的6.4%,同比增加5.1个百分点。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6月,淮安区院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2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2人,逮捕人数占审结的100%,较总体刑事犯罪高20.63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4人。经审查,决定起诉3人,起诉人数占审结的75%,较总体刑事犯罪低13.16个百分点。第二季度逮捕2人、起诉2人,环比分别上升200%、上升60%。

  从起诉的“涉疫”犯罪所涉罪名看,以诈骗罪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为主,诈骗罪起诉2人,占67%;妨害传染病防治罪1人,占33%;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0年1至6月,淮安区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19件,同比上升850%,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4件。第二季度监督立案(撤案)18件,环比上升1800%。

  2.纠正漏捕、漏诉。2020年1至6月,淮安区院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5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7人,同比分别下降16.7%、上升250%。第二季度纠正漏捕漏诉合计12人,环比上升1200%。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0年1至6月,淮安区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7件次,同比下降5.56%,已纠正14件次。第二季度提出纠正11件次,环比上升266.67%。

  4.刑事抗诉。2020年1至6月,淮安区院共提出抗诉1件,同比持平。第二季度提出抗诉1件,环比上升100%。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0年1至6月,淮安区院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件次,同比下降25%,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3件次。第二季度提出纠正1件次,环比下降5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0年1至6月,淮安区院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4件,同比持平,其中第二季度提出纠正2件,环比持平;纠正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1件,同比上升100%,其中第二季度提出纠正0件,环比下降100%。

  二、民事检察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淮安区院共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同比上升66.7%,法院同期采纳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环比下降33.3%。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淮安区院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同比下降33.3%。法院同期采纳4件。第二季度提出检察建议3件,环比上升20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淮安区院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件,同比下降44.4%。法院同期采纳4件。第二季度提出检察建议3件,环比上升50%。

  三、行政检察

  (一)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淮安区院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比上升100%。法院同期采纳0件。第二季度提出检察建议1件,环比上升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2020年1至6月,淮安区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件,同比下降36.11%。其中民事类立案6件,占立案总数的26.09%,同比下降50个百分点;行政类立案17件,占立案总数的73.91%,同比减少29.2个百分点。第二季度立案16件,环比上升128.57%。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0年1至6月,淮安区院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9件,同比下降47.22%。其中,发出民事公告5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26.32%,同比下降58.3个百分点;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4件,占73.68%,同比减少41.7个百分点。第二季度开展诉前程序13件,环比上升116.67%。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0件,占比最高,为52.63%,同比减少63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0年1至6月,淮安区院共提起公益诉讼3件,同比下降57.1%,占立案数的50%,同比减少50个百分点。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同比下降57.1%,占起诉总数的100%,同比减少57.1个百分点;第二季度提起公益诉讼3件,环比上升300%。

  上半年,法院作出一审裁判2件,判决支持2件,其中民事2件,行政0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0年1至6月,淮安区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同比下降85.7%,不捕2人,不捕率为66.67%,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44.77个百分点。第二季度批准逮捕1人,环比上升100%。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人,同比下降90%。第二季度批准逮捕1人,环比上升100%。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6月,淮安区院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人,同比下降75%,不起诉1人,不起诉率175%,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163.2个百分点。第二季度决定起诉0人,环比下降300%。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9人,同比下降57.1%。第二季度决定起诉3人,环比下降50%。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0年1至6月,淮安区院通过访谈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人员等开展特殊预防5次,同比下降76.2%。开展社会调查4次,同比上升400%,第二季度开展社会调查4次,环比上升400%。开展法治巡讲0次,同比持平,受众人数0人;开展法治讲座5次,同比下降99.8%,受众人数1.6万余人,同比上升47.5%。

  六、控告申诉检察

  2020年1至6月,淮安区院共接收群众信访70件,同比下降40.68%,第二季度接收49件,环比上升133.33%;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0件,同比上升25%,实际救助人数10人,同比上升66.7%,第二季度实际救助8人,环比上升300%。

  七、专项斗争和服务发展工作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1至6月,淮安区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0人,同比下降100%;决定起诉20人,同比下降41.2%。第二季度批准逮捕0人、决定起诉20人,环比分别持平、上升2000%。上半年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0人,起诉0人。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年1至6月,淮安区院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批捕12人、起诉22人,同比分别上升1200%、上升2100%。

  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起诉0人,对2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1万元,第二季度开展救助2人,环比上升200%。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逮捕0人、起诉7人,同比持平、上升700%,第二季度批准逮捕0人、起诉4人,环比分别持平、上升33.3%。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0件,同比下降63%,占总数的52.63%,第二季度办理诉前程序案件8件,环比上升300%。

  编辑:殷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