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淮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季度以来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2022年一季度以来,全院检察干警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4件,其中领导干部干预插手1件,了解案件进展11件,监督依法办案1件,不当接触交往1件。检察长填报1件占7.1%,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贯彻“逢问必录”“过不过问都一样依法办案”的工作理念,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深入持久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司法生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相关监督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监督电话:0517-8582807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30)
来信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府前路18号 淮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室。
班子成员填报4件占28.6%,部门负责人填报4件占28.6%,干警填报5件占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