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通报,公布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淮安区检察院顺利通过复查评估,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下一步,淮安区检察院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践行为了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的宗旨,持续巩固创建成果,为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文明力量。
法治心安 共护青春|淮安区中学生“青春期安全法治教育全覆盖”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淮安区检察院召开2025年度工作总结暨2026年工作部署会
李玮检察长在淮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作报告
淮安区检察院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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