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在江苏省检察院的组织下,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淮安、宿迁、徐州等8家市级检察机关联合签署《关于建立大运河生态环境资源和文化遗产联动协作保护机制的意见》,成立“大运河保护同盟”,共同履行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职能,为保护千年运河贡献检察力量。
大运河是我国古代创造的一项伟大工程,是世界上距离最长、规模最大的运河,是中华民族流动的精神家园。江苏境内大运河全长690公里,流经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淮安、宿迁、徐州等8个地级市,共有7个遗产区、28个遗产点段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江苏段大运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功能,时至今日仍是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工程的“黄金水道”。
但长期以来,大运河也面临着遗产保护压力巨大、传承利用质量不高、资源环境形势严峻、生态空间挤占严重、合作机制亟待加强等突出问题和困难。
经淮安市检察院发出倡议书,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淮安、宿迁、徐州等8市检察机关积极响应,共同研讨并通过了《关于建立大运河生态环境资源和文化遗产联动协作保护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大运河保护同盟”的共同目标和任务,要求江苏段大运河流经的8市检察机关,必须积极履行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职能,督促、配合相关行政机关切实保护好既有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运河沿线环境整治力度,通过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解决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河道水系治理管护、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善大运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现状,切实推动对大运河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并举,共同打造体现江苏生态文化的长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