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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检察院督促相关部门清运200余吨固体废物
2020-08-05 15:51:00  来源:淮安区检察院

  8月4日,淮安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到车桥镇沈艞村,对一起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案开展现场监督。

  今年5月,在“政法书记下基层”活动中,车桥镇沈艞村群众向本院检察官反映,该村原小学门前田地上弃置着大量的废旧橡胶制品,气味难闻,污染环境,当地群众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但均未得到解决。

  经调查查明:2013年,村民李某某租赁车桥镇沈艞村原小学场地,开办橡胶颗粒加工厂。2015年该工厂倒闭后,原用于生产加工的大量轮胎、电线外皮等废旧橡胶制品未经处置,露天堆放在该小学门前田地上持续至今。群众反映,废旧橡胶制品氧化严重,散发出刺鼻气味,橡胶颗粒有时随风产生扬尘,严重危害周边160余户居民的居住环境和身体健康。

  淮安区检察院通过走访行政机关、当地群众、商请鉴定检测、实地察看等方式全面查清污染环境损害公益事实。后淮安区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属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行法定的环境保护职责,组织人力、物力对上述一般固体废物(200余吨)进行清运、处置,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编辑:殷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