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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装房主请专业人员开锁入室盗窃 邗江检察官:未窃得财物也获刑
2019-08-23 10:50: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跟父母要钱未果,便伪装房主请来专业开锁工将亲戚家门锁打开入室盗窃。近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9年3月,刚刑满释放不久的余某认识了小娟,二人很快确立恋爱关系。为了给小娟装修房子,余某便回家跟父母要20万元遭到父母拒绝,余某与父母大吵一架后离开。四处借钱无果后,余某突然想到其奶奶的养老钱还放在姑姑家,便想据为己有。余某按照网上找到的方法自制开锁工具,但未能将其姑姑家门打开。无计可施之时余某看到门旁的开锁广告,便打电话给开锁公司,告知对方他是房主,钥匙丢失,开锁公司工作人员在余某出示身份证后使用专业工具将锁打开。余某让开锁人员在门外等候便进房找钱,一翻找寻无果后余某以下楼拿钱支付报酬为由逃离。此时,余某的姑姑回家看到家门被开锁公司的人打开,便告诉对方其才是真正的房主。开锁人员立马打电话联系余某,在余某拒绝接听后选择报警。

  据余某的姑姑反映,余某出狱后整天无所事事,余某父母曾担心余某将财产全部败光,便将余某奶奶的养老钱放在她家里保管,余某此次入室并未找到养老钱。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其进入姑姑家盗窃的行为。承办检察官认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虽未窃得任何财物,但应当以盗窃未遂论,经邗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中,余某未经同意,以拿回其奶奶养老钱用于支付个人装修为目的,请来开锁工撬门进入其姑姑家四处找钱,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后余某被人发现后逃离,虽未窃得财物,但是由于意志意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余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应该从重处罚。

  编辑:殷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