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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涉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起诉 海安检察官:出国务工需走合法途径
2019-09-29 08:20: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勤劳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越来越多渴望勤劳致富的人们离开家乡去大城市打拼以获得可观的收入。随着我国开放大门的敞开,走出国门旅游、开展商务合作也变得稀松平常起来,还有一些人通过合法劳务输出去国外打工致富。这不,海安某商业街上一间不起眼的人力资源小店吸引了不少慕名而来办理出国务工业务的人。

  2019年2月,从事电焊工的钱某想出国打工,从朋友处得知丁某开了一家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经过一番咨询和多处打听后,细心的钱某发现丁某办理的都是旅游签证,于是找到丁某质问:“丁老板,咱们出国务工办旅游签证、商务签证好像不太对吧,应该办工作签证啊。”面对钱某的质疑,丁某让钱某放宽心,并告诉钱某通过她的小店,很多人已经成功出国务工,让其不用在意办理何种签证这种细节了。急于出国务工的钱某听了丁某的话后,便不再迟疑,按照要求给丁某5000元押金,并按照要求去银行打流水。

  3月26日,丁某顺利办妥了赴澳大利亚的商务签证,于是给钱某发了一条微信,内容是让钱某假扮某国际酒业有限公司副总,并让其熟记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为了让钱某看上去像老总,丁某还带着钱某到商场里买了行李箱、钱包和手拎包。经过这样一番精心包装之后,钱某俨然成了某国际酒业的老总,钱某按照约定,付给了丁某14.8万元作为报酬。3月30日,怀揣着海外“淘金梦”的钱某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登机前被边检查获。

  除了钱某等人未能如愿出国务工,仍有不少人在丁某及公司经营人杨某的签证包装、介绍工作、接送机“一条龙”服务下成功进入澳大利亚、新西兰、西班牙、意大利、美国等国打“黑工”。

  5月7日,丁某及杨某被海安市检察院批准逮捕。7月5日,海安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海安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认定,丁某、杨某于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间,伙同张某等人(另案处理),在未取得对外劳务输出资质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帮助务工人员伪造身份骗取商务或旅游签证的方式,先后组织17名务工人员非法出国务工,非法获利约6万。其中,已成功非法出国务工10人,因在机场被拦截、面签被拒未能出国务工7人。期间,丁某负责于上线及务工人员具体联系商谈,杨某负责接送务工人员前往使领馆办理签证、前往机场乘坐飞机出境等。

  8月19日,海安市检察院依法以丁某与杨某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向海安市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寻梦异国他乡本就充满着各种挑战,无合法身份更是让这群出国务工人员雪上加霜,辛苦的工作之余不能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合法权益。持旅游签证、商务签证“打黑工”逾期不归,对于他们将来有志出国的子女办理该国签证也会造成影响。检察官提醒,出国务工要走合法途径,不要被非法劳务输出机构蒙蔽了双眼。

  编辑: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