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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需要“内部房源公关费”?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官提示小心有诈
2019-09-29 08:24: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3月底,准备在吴江买房的李女士到售楼处询问,才知道楼盘销售人员杨某已被开除,而自己支付的社保办理费、内部房源公关费、房源预留金等完全是子虚乌有。

  今年2月份,李女士到吴江横扇街道某售楼处看房子,但她在吴江的社保还没有满一年,不符合购房条件。负责接待李女士夫妇的杨某主动提出他的朋友是专门帮人办社保的,只要8000元就能帮李女士办好。几天后,杨某联系李女士说社保已经办理好,但是李女士一直都没有见到任何单据。3月初,李女士接到了杨某的电话,杨某在电话中声称手里有几个内部房源,实际售价比开盘价格要便宜每平方一两千。杨某去找了李女士两三次, 李女士就被说动了, 直接通过微信转账两万给杨某,其中15000元是走内部房源价格的公关费用, 5000元是预留房源订金,杨某仅写了一张收条作为凭证。

  事实上,被骗的不仅仅是李女士一家。楼盘销售人员杨某平时喜爱打牌赌钱、玩捕鱼等游戏机,他的工资是3000多元一个月,根本不足以支付这些开销, 于是他就将歪脑筋动到了顾客头上,通过预留车位、买房优惠、购房资格、贷款打折、预留房源等说辞去欺骗购房者,总共从近10名购房者手上诈骗20余万元。

  4月30日,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吴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说法】

  购房往往会涉及到社保、户口、限购等一系列政策,而嫌疑人正是利用了购房者想钻空子的心理实施诈骗。一般来说,房产公司禁止业务员私下收顾客的钱,需要经过财物部门收取。购房者出于嫌麻烦或者信任业务员的心理,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也给了犯罪分子可趁之机。

  编辑: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