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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不成改盗窃 秦淮检察官: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2019-10-15 14:30: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今年6月份,南京一家商场的橱柜店设计师发现,使用的电脑速度突然变慢了很多,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个多星期,影响到正常工作。公司请电脑供应商过来维修,才发现,电脑的中央处理器、内存和显卡都被更换过了,电脑配置变低导致运行速度变慢。

  报警之后,店长到商场监控室查看监控,发现确实有一个中年男子曾在晚上下班后进入店内,一个多小时后从消防通道离开商场。在监控中,男子的面容清晰可见。

  根据监控,警方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李伟。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李伟差点就成为店里的员工。年近而立的他,高中毕业,当时前来应聘设计师,虽然没能得到这份工作,却让懂行的他发现了一个“商机”:设计工作对电脑的配置要求很高,如果偷偷将高配换为低配,可以从中赚钱差价,且不容易被人发现,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出于轻轻松松“赚钱”的目的,也出于应聘不成“报复”的心理,李伟在二手市场和网上,购买了用于更换的配件,趁店内工作人员下班后,先后3次潜入商场内,更换了12台电脑的配件。这些价值1.5万余元的配件被他以5000余元的价格卖出。

  在李伟的“完美”计划中,忽略了监控的存在,案发后,他很快被抓获到案。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李伟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心存侥幸,是对自己人生和家庭的不负责,即使作案手段再隐蔽,最终还是难逃法。

  (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辑: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