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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爱好不能要! 玄武检察官:坚决抵制野生动物制品
2019-11-21 16:30: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杨某某说能卖的东西就觉得自己能买,心里想着“喜欢胜过一切”,看到它那么漂亮,觉得买一两件小东西,认为不会触犯多么严重的法律。

  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9月份,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自己的微信好友处看到其在出售象牙摆件,有象牙摆件、手串、手镯之类的东西,心生爱意,于是每隔几个月就买了些象牙手链、象牙龙牌、象牙手镯等。希望购买的这些象牙制品能给其带来转运。尽管其身边有人因为买卖这些东西去坐牢了,但抱着一点点侥幸心理,心里想着“喜欢胜过一切”。

  2019年10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除在国家允许的合法经营场所购买象牙制品并取得合法收藏证情况下,私自购买国家明令禁止的珍贵动物制品用于营利或自用均可能涉嫌犯罪。每位公民应从自我做起,禁止买卖珍贵野生动物制品。

  编辑:殷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