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在江苏省海安市城东镇沈海高速西侧路段,一大片生长在高速公路旁的意杨树被人无端砍伐,损失严重。
一年后,海安市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一块方圆35亩的林业生态恢复基地暨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基地,在离沈海高速树木遭砍伐路段一公里开外的一处农村集体预留地落成。
2018年5月,苏州某钢结构工程服务部与海安市某家具市场签约,由苏州服务部负责制作钢结构广告牌8座,并负责广告牌周围树木15米往上部分的砍伐,确保广告面观感无遮挡。同年7月14日,苏州服务部安排员工芮某负责联系锯树事宜,芮某随即联系何某等12名农民工,使用油锯、吊车等工具对广告牌区域绿化带内的树木进行砍伐,其中14棵树被齐根砍掉,另有875棵树被高矮不等地砍到腰部。所砍下的树木出售得款5万余元,被何某等12名农民工平分。
2018年底,海安市检察院发现这一线索。检察官办案组分析研究认为,涉案高速公路绿化带具有保护路基、防止水土流失、防风固尘等功能,属于生态公益林的范围,遂展开公益诉讼调查。今年1月,该院向市林业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职责,确保被破坏的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得以恢复。
3月15日,在海安市检察院与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何某等12人如期种下了1000株自行购买的“女贞”树,苏州服务部委托第三方绿化公司补种“女贞”树木2000株也全部到位,管护工作也按序进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