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摔了手机判了刑 南京市鼓楼区检察官:心平气和才是解决问题的捷径
2019-11-29 16:21: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2019年1月,李广全在南京某KTV内,因与他人发生口角,将其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摔坏。经鉴定,被损坏手机价值人民币8000余元。案发后,李广全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后李广全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李广全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9年2月,鼓楼区检察院依法依故意毁坏财物罪对李广全提起公诉。后法院采纳鼓楼区检察院指控,依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李广全拘役二个月。

  【检察官能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检察官提醒,遇事切勿冲动,心平气和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路径,否则只会追悔莫及。(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辑:殷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