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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检察院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024-04-22 15:11:00  来源:淮安区人民检察院

       4月19日,淮安区检察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保密法》。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臧雪青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亚运进行领学。

       2024年2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公布了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自2024年5月1日施行。

       会上,朱主任对照学习了新修订的《保密法》,重点解读新增和修改的条文,通过边讲解边讨论的方式,深化干警对保密工作的理解,为进一步在工作中落实保密要求奠定了坚实基础。

       就贯彻落实《保密法》,臧检强调,全院要把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来抓,时刻保持强烈的危机感、责任感、使命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业务到哪、保密到哪”的原则,落实保密主体责任,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要把保密原则贯彻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切实结合检务督察工作,扎实推进保密监督工作,严肃追究保密违法责任,做到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坚决守住保密底线、红线。

 

 

 

 

 

 

  编辑:殷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