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活跃学术氛围,提升检察干警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4月18日下午,淮安区检察院在院六楼翔宇书屋举行“论道”法研社活动,这也是法研社改版后的第1期活动。淮安市院薛国骏检察长莅临指导,淮安区检察院臧雪青检察长、淮安市院办公室张甫主任以及淮安区检察院20余名青年干警参加活动,活动由淮安区检察院刘松副检察长主持。
本期活动主题是:“以‘观’促学 以‘研’带训--庭审观摩及公诉人出庭能力提升研讨活动”。本期法研社活动开始前,青年干警已经通过现场观摩员额检察官李丹丹、检察官助理杜大鹏承办的严某某等2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庭审活动,详细了解案情和控辩双方争议焦点。
在讨论过程中,李丹丹、杜大鹏结合案情讲述了自己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碰到的难点问题,并对如何推定被告人的主观明知、被盗物品价格鉴定意见合理性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部分青年干警分享了观摩庭审活动的心得体会,并就如何提升公诉人出庭能力发表见解。
薛检对案件办理进行了点评,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对如何提升公诉人出庭能力提出了具体要求。薛检指出,随着员额责任制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等多重改革叠加运行,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作用更凸显,对公诉人能力素质提出新的考验。淮安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干警要充分认识出庭公诉工作面临的新挑战,通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练兵活动,扎实锤炼基本业务素质,提高对不同类型案件的证据审查能力和出庭公诉能力,推动淮安区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