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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举措】淮安区检察院运用远程视频对一起民事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
2020-03-20 15:15:00  来源:淮安区检察院

  3月19日下午,淮安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院三楼检务指挥中心对王某申请民事监督案件举行远程视频公开听证会。

  陈某与王某之间因日常琐事产生矛盾,2018年10月4日晚,陈某酒后到王某家门口叫骂,因王某家人报警,陈某等人短暂离开。不久后,陈某再次返回与王某互相辱骂厮打。在此过程中,王某持刀将陈某面部砍伤。陈某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6150.8元。因调解未果,陈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2019年4月1日,淮安区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决王某承担80%的责任,赔偿被告医疗费4920.64元。一审判决生效后,王某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被裁定驳回。2019年12月18日,王某认为其将闯入家中的陈某砍伤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向淮安区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

  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充分听取多方意见,淮安区检察院决定对此案进行公开听证。因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确保人身健康安全,决定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对此案开展公开听证。案件承办人、专职委员张旺担任听证会主持人,控申部门、民行部门、警务部门有关人员、两名当事人在现场参加听证会,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与听证。

  公开听证会上,当事人充分发表了意见,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通过询问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深入全面的了解,并对本案发表了意见。听证会结束后,张旺专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细致的释法说理,申请人王某对检察机关认真负责的态度深表感谢,并表示会正确对待问题耐心等待处理结果。

  该案是疫情期间,淮安区检察院首次运用远程视频会议的形式开展的公开听证会。技术部门为听证会做了充分的准备的工作,提前调试各类设备,确保语音清晰、图像顺畅、证据出示完整,保障了听证会的顺利进行。

 

 

 

 

 

 

 

 

 

 

 

 

  编辑:殷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