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淮安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韦建、承办检察官邢婷至淮安检察普法中心参加张某某危险驾驶案复核公开听证会。
淮安区检察院于2021年8月5日对张某某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于2021年8月16日申请复议,淮安区检察院于2021年8月18日维持原决定,公安机关于2021年8月19日向淮安市检察院申请复核。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淮安区检察院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
检察长进党校专题授课
淮安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玮列席淮安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淮安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淮安区检察院“大道至检”自媒体公众号
淮安区检察院新浪微博
淮安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